城 市 居 民 生 活 就 业 情 况 调 查

访 问 员 培 训 材 料

 

 

 一 般 说 明

 

       一 、    调 查 目 的 :  该 项 调 查 旨 在 收 集 城 市 居 民 在 教 育 、 住 房 、 工 作 、 收 入 等 方 面 的 变 化 情 况 , 作 为 研 究 城 市 居 民 生 活 状 况 历 史 变 迁 的 社 会 资 料 。 调 查 的 主 要 方 式 是 记 录 生 活 变 化 的 事 件 及 其 发 生 时 间 。 因 此 , 调 查 问 卷 的 设 计 是 回 溯  式 的 , 以 便 挖 掘 调 查 对 象 在 不 同 生 活 阶 段 的 经 历 及 其 变 化 过 程 。

 

        二 、   关 于 研 究 社 会 变 迁 动 态 的 意 义

 

         1. 事 件 的 时 间 性 在 社 会 研 究 中 有 着 重 要 的  意 义 。  例 如 ,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这 一 事 件 , 在 不 同 时 期 的 意 义 是 不 同  的 。 在 经 济 改 革 以 前 , 从 事 这 一 工 作 的 社 会 地 位 与 近 些 年 来 相 比 大 不 相 同 的 。 因 此 , 在 研 究 工 作 职 业 及 行 业 对 城 市 居 民 的 影 响 时 , 应 当 将 时 间 因 素 考 虑 进 去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2. 社 会 因 素 之 间 的 关 系 在 不 同 的 历 史 时 期 也 有 着 不 同 的 变 化 。 例 如 , 职 业 与 收 入 之 间 的 关 系 , 在经 济 改 革 前 各 种 职 业 的 收 入 水 平 比 较 接 近 。 但 在 近 年 来 , 有 些 职 业 收 入 ( 如 从 事 外 贸 、 合 资 企 业 工 作 ) 提 高 很 快 , 但 有 些 职 业 的 收 入 水 平 相 对 下 降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因 为 这 些 原 因 , 我 们 在 收 集 城 市 居 民 生 活 状 况 的 资 料 时 , 不 仅 需 要 了 解 现 在 的 情 况 , 也 需 要 了 解 过 去 的 情 况 ; 不 仅 需 要 了 解 人 们 的 生 活 经 历 , 也 需 要 了 解 这 些 经 历 发 生 的 时 间  地 点 , 以 便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。

 

        三 、   调 查 对 象:   该 项 调 查 的 调 查 对 象 采 用 随 机 抽 样 的 方 法 选 取 。 在 选 中 的 家 庭 中 按 随 机 表 选 择 一 位 年 龄 在 25-65岁 的 家 庭 成 员 进 行 访 问 。( 随 机 表 使 用 说 明 , 请参 见 问 卷 说 明 . )  若 被 访 者 已 婚 , 其 配 偶 也 须 加 以 访 问 。 调 查 对 象 一 旦 确 定, 访 问 员 不 得 自 行 更 改 。  由 于 问 卷 中 有 涉 及 其 它 家 庭 成 员 的 情 况 ,  访 谈 时 有 关 问 题 可 请 家 庭 成 员 协 助 回 答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若 被 选 中 的 调 查 对 象 不 在 家 ,  应 与 其 它 家 庭 成 员 约 定 重 访 时 间 。  若 被 选 中 的 调 查 对 象 长 期 外 出 (如 出 差 数 周), 或 调 查 对 象 拒 绝 合 作 ,  则 按 规 定 另 选  样 本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问卷有关问题的行列上有四位阿拉伯数字,系问卷编码,与问卷内容无关。

 

四 、 调 查 基 本 规 则

 

        1. 调 查 员 的 责 任 是 通 过 与 被 访 者 面 对 面 的 交 谈 , 填写  问 卷 所 要 求 的 信 息 。 访 谈 不 得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。 问 卷 不 得 交 由 被 访 者 自 己 填 写 。

 

       2. 调 查 员 要熟 悉 问 卷 的 结 构 和 问 题 的 提 法 ,理 解 对 各 项 问 题 的 说 明 和 被 访 者  可 能 产 生 误 解 的 问 题 , 掌 握 正 确 填 写 问 卷 的 方 法 。 填 好 的 问 卷 应 清 晰 准 确 。

 

       3. 调 查 员 要 严 格 按 照 问 卷 的 程 序 提 问 和 记 录 , 不 能 任 意 删 改 问 卷 内 容 。 问 卷 的 每 项 问 题 都 必 须 逐 一 询 问 。 若 有 遗 漏 或 空 缺 , 该 份 问 卷 即 为  废 卷 , 不 能 计 入 工 作 量 。

 

     4. 调 查 员 必 须 耐 心 细 致 , 忠 实 准 确 地 记 录 被 访 者 的 回 答 。由 于 该 问 卷 时 间 跨 度 大 , 调 查 对 象 需 要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回 忆 。 调 查 员 应该  尽 量 帮 助 和 提 示 调 查 对 象 回 忆 有 关 细 节 , 力 求 获 得 完 整 、 准 确 的 信 息 。

 

     5. 问 卷 中 的 大 部 分 问 题 均 配 有 相 应 的 编 码 卡 片 。 调 查 有 关 问 题 时 , 请 受访者 从 卡 片 中 选 择 最 适 合 自 己 情 况 的 项 目 。 经 调 查 员 核 实 后 , 由 调 查 员 在 问 卷 上 填 入 相 应 编 码 。 若  被 访 者 的 回 答 不 能 在 问 卷 编 码 中 反 映 出来 , 或 调 查 员 不 能 确 定  时, 请 在 问 卷 相 应  位 置 如 实 记 录 下 被 访 者 的 回 答 , 由 审 核 员 处 理 。

 

     6. 问 卷 填 写 必 须 完 整 清 晰 。 一 律 用 圆 珠 笔 或 钢 笔 填 写 。 不 得 使 用铅 笔 或 红 色 笔 。 字 体 要 端 正 , 易 于 辨 认 。 不 得 使 用 草 体 或 艺 术 体 。  数 字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填 写 。 例如,"1000"  不能写为 "一千".

 

     7. 问 卷 填 写 须 转 换 为 编 码 。 因 此 调 查 员 需 要 细 致 认 真 。 部 分 问 题 的 编 码 项 目 很 多 , 请 千 万 注 意 , 不 要 填 错 数 码 。 数 字 和 编 码 不 要 填 出 格 外 。

 

     8. 问 卷 每 项 问 题 均 须 填 写 , 不 要 遗 漏 。 凡 调 查 对 象 不 知 道 、 拒 绝 回 答 、 或 不 适 用 的 问 题 , 均 须 填 入 相 应 的 编 码 。 " 不 适 用 " 指 某 项 问 题 不 符 合 调 查对 象 的 情 况 。 比 如 , 被 访 者 在 文 革 期 间 上 中 学 。 当 时 没 有 " 重 点 中 学" 与 "非 重 点 中 学 " 之 分 。  因 此 , 在 询 问 教 育 程 度 时 , "重 点 中 学" 一 项 对 该  调 查 对 象 来 说 即 属 于 “ 不 适 用 ” 。 此 三 种 情 况 的 编 码 分 别 为 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不 知 道 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7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拒 绝 回 答 :       -8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不 适 用 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9

 

     9. 如 填 表 时 出 现 笔 误 需 修 改 ,  请 将 错 误 的 答 案 全 部 划 去 , 然 后 在 原 错 误 答 案 的 上 方 填 写 上 正 确 的 数 码 。 例 如 :  307改 为 317,应 将 307全 部 划 去 (  307).

 

     10. 如 果 问 卷 提 供 的 栏 目 不 够 时 , 可 以 在 相 联 的 空 白 处 继 续 填 写 。 例 如 , 关 于 教 育 经 历 有 十 个 栏 目 。 如 果 受 访 者 有 十 一 次 教 育 经 历 , 可 将 第 十 一 次 的 经 历 填 写 在 第 十 次经 历 下 面 的 栏 外 的 空 白 处 。

 

     11. 调 查 员 必 须遵循职业道德, 为 调 查 对 象 及 其 问 卷 内 容 保 密. 不 得 外 传 调 查 对 象 的 任 何 情 况 。

 

五 、 调 查 程 序

 

1.  调 查 准 备

 

     ( 1) 在 调 查 进 行 之 前 ,  调 查 员 应 该 理 解 此 项 调 查 的 要 求 ,  熟 悉 问 卷 内 容 。 如 有 任 何 疑 问 , 要 及 时 询 问 培 训 和 负 责 人 员 。

 

     ( 2) 调 查 员 应 用 一 定 时 间 练 习 具 体 调 查 过 程 ,  包 括 如 何 自 我 介 绍 , 如 何 介 绍 调 查 内 容 和 目 的 , 如 何 提 问 , 如 何 回 答 调 查 对 象 可 能 提 出 的 问 题 , 等 等 。

 

     ( 3)因为受访者是在家庭成员中随机选出的。 调 查 应 在主 要  家 庭 成 员 都 在 家 时 进 行 。 最 好 是 傍 晚 或 周 末 白 天。

 

2. 调 查 过 程

 

     ( 1) 调 查 员 可 以 事 先 与 调 查 家 庭 取 得 联 系 , 说 明 调 查 目 的 和 内 容 以 及 所 需 时 间 ( 一 般 不 超 过 两 小 时 )。 由 于 访 谈 对 象 不 能 事 先 确 定 , 请 通 知 家 庭 常 住 人 口 全 部 在 场 , 以 便 抽 样 。 在 征 得 调 查 家 庭 同 意 后 , 约 定 访 问 时 间 。

 

     ( 2) 携 带 必 要 的 身 分 证 明 、 问 卷 、 说 明 材 料 及 卡 片 , 按 时 到 达 访 问 地 点 。 请 做 到 衣 着 整 齐 , 举 止 得 体 。

 

    ( 3) 到 达 调 查 家 庭 后 先作 自 我 介 绍 , 出 示 身 分 证 明 。在 选 中 被 访 者 后 可 以与 他 ( 她 ) 简 短 交 谈 , 以 便 消 除 可 能 的 紧 张 情 绪 。

 

     ( 4) 正 式 采 访 开 始 时 , 首 先 说 明 该 项 调 查 的 目 的 是 收 集 学 术 研 究 资 料 。 调 查 员 及 研 究 人 员 对 调 查 的 内 容 严 格 保 密 。  调 查 对 象 的姓 名, 住 址 , 工 作 单 位 不 会 记 录 在 问 卷 或 其 它 资 料 上 。

 

     ( 5)给 受 访 者一 个  机 会 提 出 问 题 。  认 真 诚 恳 地 回 答 调 查 对 象 提 出 的 任 何 有 关 该 项 调 查 的 问 题 , 例 如 "为 什 么 选 中我 ", " 谁 是 调 查 的 单 位 负 责 人 " 等 等 。

 

     ( 6) 提 问 时 尽 量 使 用 中 性 语 言 。  遇 到 可 能 使 调 查 对 象 敏 感 或 为 难 的 问 题 时 ( 例 如 离 婚 丧 偶 ) , 应 提 前 婉 转  说 明 。设 法 鼓 励 调 查 对 象 提 供 准 确 的 情 况 。  不 能 放 弃 获 取 信 息 的 可 能 。

 

     ( 7) 调 查 时 若 调 查 对 象 的 回 答 离 题 太 远 , 应 委 婉 地 将 话 题 引 回 采 访 的 问 题 上 。 但 应 避 免 生 硬 地 催 促 调 查 对 象 回 答 问 题 。

 

       ( 8) 由 于 问 卷 是 回 溯 式 的 , 调 查 对 象 需 要 详 细 地 回 忆 自 己 的 生 活 经 历 。 调 查 员 应 特 别 注 意 时 间 的 连 续 性  和 准 确 性 。 生 活 经 历 在 时 间 上 不 能 有 中 断 或 跨 越 。 如 果 因 时 间 长 远 而 记 忆 模 糊 , 或 调 查 对 象 因 为倦 怠 而 不 愿 回 忆 往 事 , 调 查 员 要 耐 心 地 启 发 、 引 导 和 说 服 调 查 对 象 尽 可 能 提 供 准 确 信 息 。

 

     ( 9) 采 访 中 若 遇 到 不 愉 快 事 情 发 生 , 要 保 持 冷 静 自 制 , 尽 量 避 免 中 断 调 查 。

 

     ( 10) 忠 实 记 录 调 查 对 象 的 回 答 。 但 应 留 心 对 方 的 回 答 是 否前 后  一 致 。 如 发 现 不 一 致 、 不 清 楚 、 有 疑 问 的 地 方 , 因 当 即 请 调 查 对 象 澄 清 。 若 有 无 法 解 决 的 疑 问 , 请 记 录 调 查 对 象 的 回 答 , 并 在 问 卷 旁 边 加 以 简 短 文 字 说 明 。

 

3. 调 查 结 束

 

     ( 1)  调 查 结 束 后 注 意 填 写 问 卷 最 后 的 有 关 问 题 ,  如 结 束 时 间 、 调 查 对 象 的 态 度 等 。

     ( 2) 离 开 调 查 对 象 前 , 将 你 的 调 查 员 编 号 和 联 系 地 址 电 话 告 诉 对 方 , 以 便 联 系 。

     ( 3)  提 醒 受 访 者 ,  在 今 后 数 周 内 会 有人 员,电 话 或 信 函 核 实 访 问 情 况 ,请 其 届 时 合 作 .

     ( 4) 调 查 员 应 仔 细 检 查 问 卷 , 避 免 有 遗 漏 、 空 栏 等 误 差 。 若 发 现 问 题 , 应 与 调 查 对 象 联 系 , 加 以 澄 清 。

     ( 5) 将 已 填 好 的 问 卷 妥 善 保 存 。 及 时 上 交 负 责 同 志 .  如 果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生 意 外 问 题 , 应 及 时 向 有 关 负 责 人 报 告 。


第 一 部 分      问 卷 编 码

 

一 、  按 规 定 填 写 问 卷 编 码 。  问 卷 编 码 由 以 下 部 分 组 成 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 一 、 二 位 数 码 : 省 份 编 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 三 、 四 位 数 码 : 城 市 编 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 五 、 六 位 数 码 : 居 委 会 编 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 七 、 八、 九  位 数 码 : 被 访 者 编 码

 

     注 : 在 问 卷 上 , 最 后 五  位 数 字 统 称 为 " 样 本 编 号  "。

 

二 、   按 规 定 填 写 访 问 日 期 和 访 问 时 间 。 为 避 免 时 间 混 淆 , 时 间 按 二 十 四 小 时 制 计 算 。 下 午 一 点 应 写 为 十 三 点 ,  下 午 两 点 应 写 为 十 四 点 , 以 此 类 推 。

 

三 、  填 写 随 机 表 , 并 从 中 随 机 抽 取 调 查 对 象 。使 用 随 机 表 是 保 证 样 本 代 表 性 的 一 个 重 要 步 骤 ,  请 严 格 按 规 定 实 施 。  具 体 程 序 如 下 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 询 问 接 待 你 的 人 , 其 家庭 成 员 ( 常 住 人 口 , 包 括 当 时 不 在 场的 成 员 ) 中 有 几 位 年 龄 在 25— 65岁 之 间 ( 即 在 1929— 1969年 之 间 出 生 ) 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 依 年 龄 大 小 为 序 , 将 符 合 年 龄 要 求 的 家 庭 常 住 成 员 的 有 关 信 息 填 写 在 随 机 表 上 。 “ 关 系 ” 一 栏 指 这 些 家 庭 成 员 与 该 户 户 主 的 关 系 。 例 如 ,该 户 户 主 为 63岁 的 男 性 , 常 住 人 口 有 妻 子 ( 60岁 ) , 儿 子 ( 25岁 ) , 儿 媳 ( 23岁 ) 。 假 设  回 答 你 问 题 的 人是 儿 子 。 随 机 表 应 该 按 如 下 形 式 填 写 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 系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 龄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 人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6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妻 子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6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儿 子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25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注 意 : 儿 媳 没 有 记 入 ,   原 因 是 她 的 年 龄 不 到 25岁.  第 一 人 为  "本 人",  即 户 主 本 人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 随 机 表 中 最 后 一 位 成 员 所 在 的 行 即 为 选 中 的 行 。 然 后 根 据 问 卷 首 页 上 的 " 样 本  编 号 " 的 最 后 一 位 数 字 确 定 所 选 中 的 列 。 该 行 、 列 相 交 的 格 中 的 数 字 即 标 志 着 该 家 庭 第 几 位 成 员 是 你 要 访 谈 的 对 象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例 如 , 被 访 家 庭 中 有 四 人 的 年 龄 在 25— 65之 间 。 按 年 龄 大 小 将 该 四 人 的 情 况 填 入 随 机 表 的 第 一 、 二 列 。  随 机 表 中 最 后 一 位 成 员 所 在 的 行,  第 四 行 ,   即 为 选 中 的 行。 假 设 首 页 的 " 样 本 编 号  "( 包 括  居 委 会 、 被 访 者 编 码 )    "25178" 。 如 此 , 8 即 为 选 中 的 列 。 第 四 行 与 第 八 列 相 交 格 中 的 数 字 为 " 3". 假 设 填 入 表 内 的 四 位 家 庭 成 员 为 父 亲, 母 亲 , 姐 姐 , 本 人 . 这 样 , 在 随 机 表 上 编 号 为 " 3" 的 那 位 是 "姐 姐 " (即 排 在 随 机 表 第 三  行 的 那 位 )  即 为 访 问 对 象 .

 

         如 果 被 抽 中 的 对 象 因 特 殊 情 况 ( 长 期 外 出 、 生 病 等 ) 无 法 访 问 , 可 以 选 择 与 该 人 的 生 日 最 为 接 近 的 家 庭 成 员 作 为 访 问 对 象 , 并 在 问 卷 中 用 文 字 注 明 。 例 如 , 如 果 原 抽 中 的 对 象 的 生 日 为 二 月 三 日 ( 年 份 不 计 )   因 故 不 能 访 问 。 其 它 三 位 符 合 年 龄 范 围 的 家 庭 成 员 的 生 日 分 别 为 二 月 九 日 、 十 月 五 日 、 三 月 十 七 日 。那 么 应 该 选 择 生 日 为  三 月 十 七 日的 那 位 家 庭 成 员 为 访 问 对 象 。 注 意 : 这 种 更 换 访 问 对 象 的 做 法  只 能 在 最 初 被 选 中 的 调 查 对 象 在 最 近 一 段 时 间 无 法 合 作 的 特 殊 情 况 下 才 能 采 用 。 如 果 因 访 问 时 间 不 当 , 或 被 访 者 临 时 有 事 无 法 访 问 , 应 该 约 定 时 间 重 访 。 不 要 更 换 访 问 对 象 。

 

       访 问 对 象 确 定 后 , 请 在 随 机 表 中 最 右 侧 的 选 中 的 被 访 者 所 在 的 那 一 栏 打 钩 注 明 。

 

 

第 二 部 分           教 育 经 历

 

1. 目 的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这 一 部 分 问 题 旨 在 了 解 调 查 对 象 本 人 的 教 育 经 历。 所 以 表 格 要 按 照 其 受 教 育 的 经 历 ( 如 小 学 、 初 中 、 高 中 、 大 学 等 ) 按 时 间 顺 序 逐 一 填 写 , 不 要 有 遗 漏 。 不 能 只 填 写 调 查 对 象 的 最 高 文 化 程 度 而 忽 略 其 早 期 的 教 育 经 历 。 例 如 , 受 访 者 甲 , 小 学 毕 业 后 上 中 学 , 中 学 未 毕 业 便 插 队 劳 动 。 后 又 考 取研 究 生 获 得  硕 士 学 位 。 则 其 教 育 经 历 应 包 括 小 学 、 中 学 ( 注 明 未 毕 业 , 参 见 以 下 说 明 ) 、 及 研 究 生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教 育 经 历 包 括 所 有 六 个 月 以 上 的 学 校学 习  、 脱 产 进 修 和 在 职 培 训 。 不 论 是 否 取 得 毕 业 证 书 。

 

2. 教 育 程 度

 

( 1) 若 受 访 者自 报 是 文 盲 , 应 询 问 是 否 参 加 过  扫 盲 学 习。 参 加 过 扫 盲 学 习 , 列 为 小 学 ,并  记 录 学 习 的开始与终止年份。 如 果 没 有 参 加 过 ,  则 在 第 一 行    "1"。 然 后 询 问 进 修 、 培 训 经 历 。

 

( 2) 填 表 时 尽 可 能 按 时 间 顺 序 逐 栏 填 写 , 以 便 受 访 者 回 忆 .  但 不 按 时 间 顺 序 亦 可, 但 必 须 填 清 楚 开 始 与 终 止 年 份 .  如 受 访 者 在 你 记 录 了 他 的 小 学 、 进 修 经 历 后 , 回 忆 起 他 在 小 学 毕 业 后 上 过 一 年 中 学 .  你 可 以 另 起 一 行 记 录 其 中 学 经 历 .  其 它 类 似 问 题 ,  依 次 类 推 。

 

( 3)教 育 程 度 分 为 十 类 。 其 中  正 式 教 育 程 度 包 括 : 小 学 、 初 中 、 高 中 、 中 专 、 大 专 、 大 学 本 科 、 研 究 生  ( 含 出 国 读 学 位 ) 。 初 小 算小 学 , 高 小 算   初 中 ,  技 校 算 中 专 。 凡 通 过 自 学 或 其 它 方 式 取 得 毕 业 证 书 的 , 归 入 相 应 的 教 育 程 度 。 如 受 访 者 通 过 函 授 学 习 取 得 大 专 文 凭  , 则 其 教 育 程 度  应 归 入 "大 专 " 。

 

( 4) 非 正 式 教 育 程 度 包 括 工 作 培 训 与 进 修 。 其 中 工 作 培 训 包 括 学 徒 、 在 职 训 练 、 脱 产 培 训 等 。 进 修 指 单 位 派 出 到 其 它 单 位 学 习 。

 

3. 开 始 与 终 止 年 份

 

( 1) 这 两 项 关 于 时 间 的 数 据 非 常 重 要 。 如 果 由 于 年 代 久 远 , 记 忆 模 糊 , 请 设 法 协 助 受 访 者 推 断 确 切 的 年 份 。 访 问 员 可 根 据 受 访 者 的 年 龄 , 重 大 历 史 事 件 等 帮 助 受 访 者 回 忆 。 如 果 受 访 者 仍 在 学 习 , 则 终 止 年 份 为 "1994"。

 

( 2) 如 受 访 者 在 某 一 程 度 上 的 学 习 中 断 了 一 年 以 上 , 需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如 受 访 者 甲 1965年 考 入 北 大 中 文 系 , 1966年 中 断 学 习 参 加 劳 动 。 1968年 又 返 回 学 校 学 习 至 1970年 毕 业 。 则 其 教 育 经 历 应 按 下 列 格 式 填 写 :

 

教 育 程 度

开 始 年 份

终 止 年 份

是 否 毕 业

重 点 学 校

专 业

地 点

7

65

66

2

3

12

1

7

68

70

1

3

12

1

 

( 3) 注 意 : 这 里 的 " 终 止 年 份 " 并 不 一 定 意 味 着 受 访 着 在 该 年 完 成 某 一 程 度 的 教 育 。 如 果 由 于 其 它 情 况 发 生 变 化 ( 如 中 断 学 业 、 转 换 专 业 、 转 换 学 校 等 ) , 那 么 " 终 止 年 份 " 则 标 志 着 情 况 发 生 变 化 的 年 份 ,如 上 例 中 的 第 一 行 所 示 。

 

4. 是 否 毕 业

 

       "是 否 毕 业 " 应 根 据 " 终 止 年 份 " 的 情 况 填 写 。 如 上 例 中 ,受 访 者  66年 中 断 学 习 参 加 劳 动 。 其 "是 否 毕 业 " 一 栏 应 填 " 2" ( 未 毕 业 ) 。 受 访 者于 70年 毕 业 , 因 此 第 二 行 的 "是 否 毕 业 " 栏 应 填 " 1"( 毕 业 ) 。

 

5. 重 点 学 校

 

         "重 点 学 校 " 以 受 访 者 就 读 时 所 在 学 校 是 否 属 于 " 重 点 学 校 " 为 准 。 如 受 访 者 1955— 58年 就 读 某 一 中 学 。 该 中 学 在 1985年 变 为 "重 点 中 学 ", 则 受 访 者 的 中 学 经 历 不 应列 为 " 重 点 学 校 "。 如 果受 访 者 所 在 地 区 在 1955— 58年 间 没  有 "重 点 " 与 "非 重 点 " 之 分 , 则应 填  "-9" (  不 适 用) 。 如 果所 在 地 区 在 1955— 58年 间   有 "重 点 " 与 "非 重 点 " 之 分 , 则应 填  "4" ( 非 重 点 )。

 

6. 专 业

 

( 1) 如 受 访 者 没 有 专 业 , 如 初 中 、 高 中 等 , 则 列 为 " 综 合", 编 码 为 "1" 。

 

( 2) 如 有 关 卡 片 上 没 有 适 用 的 专 业 编 码 , 请 在 该 栏 中 注 明 具 体 专 业 。"工 程 技 术" 指 电 子 工 程 、 计 算 机 、 机 械 等 。 "人 文 科 学" 指 文 学 、  语 言 、 历 史 、 艺 术 等 。 "社 会 科 学" 指 政 治 学 、 社 会 学 、 哲 学 等 。 "自 然 科 学" 指 数 学 、 物 理 、 化 学 等 。

 

( 3) 如 果 受 访 者 就 读 期 间 转 换 专 业 , 需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具 体 格 式 请 参 照 前 例 。  转 换 专 业 指 从 一 种 专 业 ( 如 社 会 科 学 ) 转 换 到 另 一 类 型 的 专 业 ( 如 自 然 科 学 ) 。 在 某一 专 业 内 部 转 换 学 科 ( 如 由 "物 理 " 转 为 " 化 学 ", 均 属 自 然 科 学 ) , 不 算 转 换 专 业 。

 

     ( 4) "马 列 、 政 治 教 育  "专 业 包 括 党 史 、 马 列 哲 学 等 。

 

7. 地 点

 

( 1)注 意 "地 点 编 码 " 与 " 省 份 编 码 " 不 同 。 这 一 栏 应 填 地 点 编 码 ,  不 要 填 具 体 地 名 。 大 城 市 指 人 口 在 50万 以 上 ,  中 等 城 市 指 人 口 在 20万 — 50万 之 间,  小 城 市 指 人 口 在 "20万  "以 下 。

 

( 2)  凡 出 国 学 习 、 进 修 、 培 训 的 经 历 均 列 为 " 国 外 "。

 

( 3) 如 果 受 访 者 就 读 期 间 学 校 地 点 发 生变 化 ( 如 从 大 城 市 迁 到 小 城 市 ) , 则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例 如 甲 于 1966年 小 学 三 年 级 时 随 父 母 由 大 城 市 下 放 农 村 , 则 其 小 学 地 点 的 变 化 应 以 如 下 方 式 反 映 出 来 :

 

教 育 程 度

开 始 年 份

终 止 年 份

是 否 毕 业

重 点 学 校

专 业

地 点

2

63

66

2

4

1

2

2

66

69

1

4

1

6

 

 

第 三 部 分           住 房 情 况

 

一 、一 般 说 明

 

         住 房 情 况 从 开 始 工 作 ( 包 括 下 乡 ) 时 算 起 。 待 业 期 间 不 予 计 算 。 住 房 情 况 包 括 住 在 父 母 、 亲 戚 、 朋 友 处 , 及 集 体 宿 舍 。

 

二 、 开 始 与 终 止 年 月 份

 

         这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数 据 . 如 年 代 久 远 记 忆 不 清 , 请 帮 助 受 访 者根  据 年 龄 、 重 大历 史  事 件 等 线 索 回 忆。  受 访 者 目 前 的 住 房 "终 止 年 份" 为  " 1994"。 终 止 月 份 为 访 问 月 份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由 于 住 房 情 况 包 括 受 访 者 自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至 1994年 间 所 有 的 住 房 变 化 情 况 , 上 行 的 终 止 年 月 与 下 行 的 开 始 年 月 之 间 不 应 有 间 隔 。 即 记 录 应 是 连 续 性 的 。

 

三 、居 住 面 积

 

       居 住 面 积 指 实 际 居 住 面 积 。 不 包 括 厨 房 、 卫 生 间 、 阳 台 。 如 受 访 者 不 清 楚 , 请 估 算 尽 量 准 确 的 数 据 。

 

四 、 辅 助 面 积

 

      辅 助 面 积 包 括 厨 房 、 卫 生 间 、 阳 台、 走 廊  等 。若 几 家 合 用 , 则 按 所 占 比 例 填 写 。

 

五 、 居 住 间 数 。 指 房 屋 建 筑 时 分 隔 出 来 的 可 居 住 间 数 。 住 户 自 行 改 造 出 的 间 数 不 予  计 算 。

 

六 、 常 住 人 口 。 指 与 受 访 者 在 同 一 住 房 长 期 居 住 的 人 数 。 如 果 受 访 者 在 某 一 住 所 居 住 期 间 常 住 人 口 发 生 变 化 , 则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例 如 , 甲 自 1965年10月 结 婚 起 至 1975年 10月 一 直 住 在 一 间 16平 方 米 的 住 房 ( 没 有 辅 助 面 积 ) 。 但 在 1968年 1月 得 一 子 , 常 住 人 口 由 二 人 变 为 三 人 , 则 甲 在 1965— 1975年 的 住 房 情 况 应 填 为 两 行 。 格 式 如 下 :

 

开 始 年 份

开 始 月 份

终 止 年 份 

终 止 月 份

居 住 面 积

辅 助 面 积

居 住 间 数 

常 住 人 口

. . .

65

10

68

1

16

0

1

2

 

68

1

75

10

16

0

1

3

 

 

七 、 有 无 厨 房 、 卫 生 间 、 自 来 水 指 房 屋 建 筑 时 是 否 包 括 这 些 设 施 。 住 户 自 行 改 造 的设 施 不 予  计 算 。这 些 项 目 对 集 体 宿 舍 不 适 用 。

 

八 、  电 话 指 受 访 者 住 房 内 是 否 有 电 话 。 公 用 传 呼 电 话 不 予 计 算 。

 

九 、 所 有 权 。岳 父 母单 位  提 供 的 住 房 归 "亲 属 单 位 公 房 "。 如 果 受 访 者 在 某 一 住 房 居 住 期 间 , 该 房 产 的 所 有 权 发 生 变 化 , 则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例 如 甲 于 1985年 1月 分 得 一 套 30平 方 米 的 单 位 公 房 。 但 在 1992年 1月 将 此 房 买 下 。 这 样 , 该 房 产 的 所 有 权 由 " 1"( 单 位 公 房 ) 变 为 " 7" ( 私 房 ) 。 此 时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具 体 格 式 与 上 例 相 同 。

 

十 、 地 点 、 省 份 编 码 .  请 注 意 这 两 个 编 码 的 区 别 ,  两 项 均 需 填 写 .  不 要 填 写 具 体 地 名 。

 

 

第 四 部 分           单 位 变 化 情 况

 

一 、 一 般 说 明

 

      这 一 部 分 问 题 旨 在了 解 受 访 者 的 工 作 经 历 。 工 作 经 历 包 括 待 业 、 下 乡 、 下 放 、 参 军 、 个 体 经营 及 在 其 它 各部 门 单 位 的 工 作 情 况 。 工 作 经 历 从 受 访 者 最 早 参 加 工 作 开 始 , 直 至 1994年 接 受 访 问 时 为 止 。 如 果 受 访 者 自 某 一 年 开 始 停 止 工 作 (如 退 休 ),  则 在 " 调 动 原 因 " 一 栏 中 填 写 相 应 编 码 。

 

二 、 开 始 年 月 与 终 止 年 月 应 力 求 准 确 。 如 记 忆 不 清 ,请 记 录 最 为 接 近 的 年 月 。 如  受 访 者仍 在 工 作 ,  则 最 后 一 栏 的 终 止 年 份 填 1994年 , 月 份 填 调 查 员 访 问 时 的 月 份。

 

三 、  单 位 行 业 。

        1.   单 位 行 业 以 受 访 者 工 作 单 位 所 从 事 的 活 动 性  质 而 定 。 如 果 受 访 者 在 轻 工 业 局 下 属 的 销 售 部 门 工 作 , 则 其 单 位 行 业 为 商 业 , 而 非 轻纺 工 业 。

 

       2.  这 一 项 分 类 较 细 , 请 调 查 员 注 意 区 分 不 同 行 业 间 的 细 微 差 别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采 矿 业 包 括 煤 炭 、 石 油 、 天 然 气 、 黑 色 金 属 、 有 色 金 属 开 采 业 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轻 纺 日 化 包 括 食 品 、 医 药 、 烟 草 制 造 、 纺 织 、 造 纸 、 印 刷 、 文 体 用 品 等 制 作 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原 料 化 工 包 括 自 来 水、 电 力 生 产 供 应 、 石 油 加 工 、 化 工 、 化 纤 、 橡 胶、 塑 料 等 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金 属机 械  工 业 包 括 金 属 冶 炼 、 制 作 、 机 械 加 工 、 机 械 设 备 制 作 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 用 事 业 包 括 公 交 、 市 政 工 程 、 清 洁 、 园 林 管 理 等 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居 民 服 务 包 括 修 理 、洗 染 、 理 发 业 等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3. 每 一 次 单 位 行 业 的 变 化 都 应 另 起 一 行 记 录 , 包 括 在 同 一 单 位 类 型 内 部 的 行 业 变 化 。 如 果 甲 1975年 1月 至  1985年 1月 在 全 民 所 有 制 企 业 单 位 工 作 , 但 于 1980年 1月 从 轻  工 业 调 到 电 子 工 业 单 位 ,  则 其 75至 85年 间 的 工 作 经 历 应 分 两 行 填 写 , 格 式 如 下 :

 

开 始 年 份

开 始 月 份     

终 止 年 份

终 止 月 份

单 位 行 业   

 单 位 类 型

75

1

80

1

3

31

80

1

85

1

5

31

 

四 、  单 位 类 型 。 如 受 访 者 的 单 位 类 型 没 有 相 应 的 编 码 , 则 在 问 卷 上 如 实 填 上 其 工 作 单 位 的 全 称 。 注 意 , 单 位 类 型 编 码 只 填 写 阿 拉 伯 数 字 .  每 一 次 单 位 类 型 变 化 都 应 另 起 以 一 行 填 写 。 具 体 填 法 可 参 照 这 一 部 分 的 第 三 项 说 明 。

 

五 、  单 位 归 属 。

 

        1.  "私 有 合 营" 指 所 有 权 归 几 人 或 股 东 所 有 的 私 营 企 业 。 "三 资 企 业" 指 有 外 国 资 金 投 入 的 企 业 ( 合 资 、 合 营 、 独 资 ) 。 如 受 访 者 在 某 一 单 位 工 作 期 间 其 单 位 归 属 发 生 了 变 化 , 则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如 甲 于 1985年 1月 起 到 一 家 从 事 化 工 的 私 有 合 营 企 业 工 作 , 该 企 业 于 1992年 3月 变 成 私 有 家 庭 企 业 , 则 甲 1985年 1月 以 来 的 工 作 经 历 应 填 成 两 行 。 ( 假 设 访 问 在 八 月 间 进 行 )  格 式 如 下 :    


 

开 始 年 份

开 始 月 份

 终 止 年 份 

终 止月 份

单 位 行 业

单 位 类 型

单 位 归 属

. . .

85

1

92

3

4

33

8

 

92

3

94

8

4

33

9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注 意 :这  两 行 记 录 中 单 位 归 属 编 码 发 生 了 变 化 , 而 单 位 行 业 、  单 位 类 型 保 持 不 变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  如 受 访 者 在 1949年 以 前 即 参 加 工 作 , 其 单 位 归 属 均 归 入 编 码 "15". 但 1949年 以 后 则 需 分 行 填 写 , 并 归 入 相 应 的 类 别 。 如 甲 于 1940年 1月 开 始 在 私 营食 品 企 业  工 作 直 至 195 6 年 2 月 公 私 合 营 ( 66年 1 月 退 休 ) ,  其 格 式 如 下 : 

 

开 始

年 份

开 始

月 份 

  终 止

 年 份

终 止

月 份

单 位

行 业 

 单 位

 类 型

单 位

归 属

单 位

规 模

 地 点

40

1

49

10

3

33

15

150

1

49

10

56

2

3

33

8

150

1

56

2

66

1

3

33

11

150

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六 、  单 位 规 模 。 这 里 的 "单 位 " 指 行 政 上 自 成 一 体 , 经 济 上 独 立 核 算 的 部 门 。 "单 位 规 模 " 指 这 一 部 门 实 际 工 作 人 员 的 数 目 。 如 某 一 部 属 高 校 即 成 一 个 独 立 的 工 作 单 位 。 除 学 生 之 外 的 教 职 员 工 人 数 即 为 单 位 规 模 。 再 如 , 农 村 改 革 前 的 生 产 大 队 算 是 一 个 单 位 。 大 队 包 括 的 人 数 即 为 "单 位 人 数 "。

 

七 、  地 点 。 如 受 访 者 在 某 一 单 位 工 作 期 间 , 工 作 地 点 的 性 质  发 生 了 变 化 ( 如 单 位 从 大 城 市 搬 迁 到 农 村 , 等 ),  则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具 体 格 式 可 参 照 第 二 部 分 的 第 七  项 说 明 。

 

八、 如 受 访 者 退 休 ( 或 病 退 离 职 ) 后 仍 从 事 工 作 或 被 原 单 位 返 聘 , 或 受 聘 于 其 它 单 位 , 或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,  请 连 续 记 录 相 应 情 况 , 不 要 中 断 。

 

第 五 部 分           职 业 、 职 务 、 工 作 级 别

 

一 、 这 一 部 分 与 第 四 部 分 相 似 , 旨 在 了 解 受 访 者 最 早 开 始 工 作 以 来 至 目 前 的 职 业 、 职 务 ,  就 业 方 式 及 工 作 级 别 的 情 况 .  这 些 方 面 的 任 何 一 项 发 生 变 化 ,  都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

 

二 、 第 一 行 的 开 始 年 份 应 为 受 访 者 最 早 工 作 的 年 份 。 如 受 访 者 的 工 作 不 曾 中 断 ( 如 中 途 上 学 ) , 则 上 一 行 的 " 终 止 年 份 " 与 下 一 行 的 "开 始 年 份 " 应 衔 接 一 致 。

 

三 、 职 业:

 

      1. 职 业 分 类 系 采 用 国 际 通 用 的 分 类 标 准 .  注 意 职 业 之 间 的 细 微 差 别 . 如 果 受 访 者 自 报 的 职 业 难 以 归 入 现 职 业 编 码 表 ,  请 在 相 应 一 栏 内 文 字 注 明 其 自 报 的 具 体 工 作 名 称 .

      2.  农 场 里 的 工 人 应 归 入 "农 民 "职 业 .

      3.  注 意 区 分 专 业 人 员 与 专 业 辅 助 人 员 。前 者 指 受 过 正 规专 业  教 育 , 独 立 工 作 的 人 员  。 后 者 指 从 事 辅 助 性 业 务 工 作 的 人 员 。  例 如 , "科 研 人 员" 属 "11", 但" 试 验 员" 则 属  "13"。"医 生" 应 填 为  "12",    "护 士" 应 填 为 "13"。

 

     4. 文 体 、 卫 生 、 文 化 专 业 人 员 包 括 文 艺 创 作 、 编 导 、 演 奏 、 教 练 、运 动 员 、 医 生 、 及 在 图 书 馆 、 档 案 馆 、 新 闻 机 构 工 作 的 专 业 人 员 。 

 

     5.  注 意 办 事 人 员 指 从 事 非 体 力 劳 动 的 但 不 在 干 部 编 制 的 工 作 人 员 。 行 政 办 事 人 员 包 括 秘 书 、 收 发 、 打 字 、 誉 印 等 。 政 治 、 保 卫 工 作 人 员 包 括 不 在 干 部 编 制 的 政 工 人 员 、 人 事 管 理 人 员 、 安 全  保 卫 人 员 、 消 防 人 员 等 。

 

    6.技 术 工 人 包 括 机 械 操 作 工 人 、 手 工 艺 人 等 。  

 

     7. 如 果 受 访 者职 业 变 动 ( 包 括 在 同 一 单 位 内 的 职 业 变 化 ) 则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.

 如 甲 1980年 至 1985年 在 某 报 社 任 打 字 员 , 从 1985年 至 1990年 调 任 记 者 ,  则 甲 的 职 业 变 化 情 况 应 填 写 如 下 :

 

开 始 年 份

  终 止 年 份

 职 业 

就 业 方 式 

级 别

 职 务

80

85

31

1

3?

41

85

90

2

1

12

41

 

四 、 就 业 方 式

 

     1. 受 访 者 的 就 业 方 式 包 括 固 定 职 工 、 合 同 制 职 工 、 临 时 职 工 等 。 若 其 就 业 方 式 发 生 变 化 , 包 括 在 同 一 职 业 内 的 变 化 ( 如 由  合 同 制 工 人 转 为 固 定 职 工 等 ) ,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具 体 格 式 参 照 前 例 。

 

     2. 如 受 访 者 原 为 干 部 , 被 下 放 为 工 人 或 农 民 ,  其 就 业 方 式 应 填 "下 放 "。

 

五 、 级 别 :

 

     1. 这 一 部 分 的 变 化 较 多 , 请 调 查 员 耐 心 协 助 受 访 者 回 忆 。

 

     2.  如受 访 者 的 级 别 发 生 变 化 ,  包 括 在 同 一 职 业 内 的 级 别 变 化 (如 由 三 级 工 升 为 四 级 工 ,  或 由 副 科 级 升 为 科 级 , 等 等 ) 应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  具 体 格 式 参 照 前 例 。

 

     3. 注 意  " 工 作 级 别 " 与 "职 务 " 的 区 别 。 如 甲 的 "级 别 " 可 能 是 "高 级 工 程 师" 但 其 "职 务 " 可 能 是 " 一 般 工 作 人 员 "。 同 时 注 意 " 级 别" 与 " 职 业 " 的 区 别 。  如 甲 的 职 业 是 " 编 辑 " ( 职 业 编 码 为 12" — 文 体 、 卫 生 、 文 化 专 业 人 员 ) 。 但 其 技 术 级 别 可 能 属 "助 理 编 辑 " 或  " 高 级 编 辑"( 级 别 编 码 分 别 为 "13" 或  "11") 。

 

     4. 工 作 级 别 是 根 据 几 项 大 的 职 业 类 别 划 分 的 。 如 受 访 者 是 各 类 非 农 业 体 力 劳 动 者 , 其 工 作 级 别 应 转 换 成 相 当 于 企 业 单 位 的 1— 9级 工 人 。 如 受 访 者 是 各 类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, 其 级 别 应 按 相 应 的 职 称 归 入 高 级 工 程 师 、 工 程 师 、 助 理 工 程 师 、 技 术 员 级 ( 例 如 大 学 教 师 的 相 应 级 别 为 正 副 教 授 、 讲 师 、 助 教 等 ) 。 注 意 : 有 些 专 业 没 有 与 技 术 员 相 应 的 级 别 。 干 部 ( 包 括 工 商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, 如 经 理 )应 归 入 干 部 级 别 。 部 队 干 部 应 为 干 部 级 别 。

 

     5. 如 受 访 者 同 时 拥 有 技 术 职 称 与 行 政 职 称 , 则 根 据 其 主 要 的 工 作 内 容 而 定 。 例 如 某 国 家 机 关 的 干 部甲 的 技 术  职 称 为 " 会 计 师 ", 而 其 行 政 级 别 为 “ 副 处 级 干 部 ” 。 如 果 他  主 要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, 则 其 " 工 作 级 别 "应 填  " 工 程 师 "( 与 会 计 师 相 应 的 级 别 ) , 而 不 是 " 副 处 级 "。

 

      六 、 职 务 。 如 受 访 者 的 职 务 发 生 变 化 ,  包 括 在 同 一 单 位 、 同 一 级 别 上 的 变 化 ( 如 一 位 企 业 厂 长 变 成 企 业 党 委 书 记 , 其 职 务 即 由 "单 位 业 务 负 责 人" 变 成 "单 位 党 务 负 责 人 ") ,  则 另 起 一 行 填 写 。 具 体 格 式 请 参 照 本 部 分 第 三 项 说 明 的 例 子 。

 

     七 、 假 如 受 访 者 退 休 后 仍 继 续 工 作 ,  则 将 其 职 业 的 相 应 的 编 码 记 录 下 来 .  " 就 业 方 式 " 记 成 " 7".  " 级 别 " 与 " 职 务 " 也 填 入 相 应 编 码 .

 

     八 、 1949年 以 前 参 加 工 作 的 如 无 相 应 的 级 别 和 职 务 ,  则 填 " 不 适 用 ".

 

 

 

第 六 部 分 收 入 情 况

 

一 、 一 般 说 明

 

     1. 收 入 部 分 是 该 调 查 的 一 个 重 要 内 容 ,  请 详 细 记 录 所 要 求 的 信 息 。 如 因 年 代 久 远 记 忆 不 清 , 请 协 助 受 访 者 仔 细 回 忆 。 近 年 来 的 收 入 情 况 变 化 较 大 , 请 记 录 尽 可 能 准 确 的 收 入 情 况 。

 

     2. 如 果 受 访 者 不 愿 透 露 收 入 情 况 , 请 设 法 消 除 其 顾 虑 。 请 说 明 该 调 查 为 学 术 研 究 所 用 。 我 们 为 受 访 者 的 情 况 保 密 。

 

二 、 年 份 :

 

     1. 首 先 了 解 受 访 者 刚 参 加 工 作 ( 即 第 一 工 作 ) 时 的 收 入 情 况 。 请 在 "第 一 次 工 作 " 那 一 栏 的 第 一 行 中 写 明 第 一次  工 作 的 年 份 。 如 第 一 工 作 是 1949年 前 , 则 只 填 明 年 份 , 收 入 部 分 可 略 去 不 填 。

 

     2. 记 录 下 第 一 工 作 的 收 入 情 况 后 , 以 倒 计  时 的 顺 序 了 解 受 访 者 在 1994, 1993, 1992, . . . 的 收 入 情 况 。 收 入 表 上 列 出 十 余个 有 代 表 性 的  年 份 ( 如 1987年 系 部 分 行 业 恢 复 技 术 职 称 评 定 ;  1984年 系 城 市 改 革 的 开 始 ; 1978年 系 十 一 届 三 中 全 会 的 召 开 ; 1975年 系 文 革 期 间 , 1965年 系 文 革 前 夕 ,  等 等 ) 。 调 查 员 可 用 这 些 历 史 背 景 线 索 协 助 受 访 者 回 忆 有 关 年 份 的 工 资 情 况 。

 

     3. 如 果 受 访 者 记 不 清 某 一 指 定 年 份 的 收 入 情 况 , 请 他 ( 她 ) 回 忆 最 为 接 近 的 年 份 ,  并 在 " 年 份 " 一 行  注 明 相 应 年 份 。 例 如 甲 记 不 清 自 己 在 1965年 的 收 入 , 但 记 得 1966年 的 收 入 。 则 在 "年 份 " 一 行  注 明 " 66", 然 后 逐 项 记 录 其 1966年 的 收 入 情 况 。

 

     4. 无 论 是 调 查 表 上 指 定 的 年 份 , 还 是 受 访 者 自 报 的 年 份 ,  受 访 者 的 收 入 情 况 不 能 有 空 缺 。 即 使 在 几 个 年 份 间 收 入 没 有 变 化 , 也 须 将 其 收 入 情 况 如 实 记 录 下 来 。 例 如 甲 1962年 开 始 工 作至 1991年退 休 。 其 收 入 在 1984年 前 与 1991年 后 都 没 有 发 生 过 变 化 。 但 其 1994, 1993, 1992, 1991, 1987, 1984, 1978, 1975, 1965等 年 份 的 收 入均 应  记 录 。 其 中 1993, 1992年 的 收 入 情 况 相 同 , 78, 75, 65三 年 的 收 入 相 同 。

 

三 、 “ 基 本 工 资 ” , “ 月 工 资  ” 。

 

     1. 基 本 工 资 指 受 访 者 的 工 作 单 位 按 其 技 术 职 称 , 工 龄 等 指 标 如 期 发 给 的 工 资 。 "月工 资 "一栏 用 于 记  录时 间 统 计 单 位 。  如 果 受 访 者 自 报 的 基 本 工 资 是 以 " 月 " 为 单 位 的 , 则 在 " 月 工 资  " 一 栏 内 填 " 1"。 如 按 " 年 " 为 单 位 , 则 填  " 2", 如 以 季 度 为 单 位 , 则 填 " 3"。

 

     2. 如 果 受 访 者 从 事 一 个 以 上 工 作 , 按 其 最 为 主 要 的 工 作 填 写 基 本 工 资 。 其 它 职 业 的 收 入 归 入 "其 它 收 入 " 一 项 ( 见 下 文 ) 。

 

     3. 如 果 受 访者 的 " 基 本 工 资 " 在 所 填 写 的 年 度 内 发 生 变 化 , 则 填 写 平 均 工 资 。 例 如 , 如 果甲 在  1987年3月的 基 本 工 资 为 56元 , 10月 份 职 称 改 革 后 调 为 70元 , 则甲 的 基 本 工 资 应 为 " 63元 "。

 

四 、 总 收 入  。 总 收 入 指 受 访 者 的 所 有 收 入 ( 包 括 基 本 工 资 、 奖 金 、 补 贴 津 贴 、第 二 职 业 、 及  其 它 收 入 ) 的 总 和 。 注 意 受 访 者 使 用 的 时 间 计 算  单 位 ( 月 , 年 , 季 ) , 并 在 " 月工 资  " 那 一 行  注 明 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如 果 受 访 者 的 总 收 入 是 以 " 月 " 或 " 季 " 为 单 位 计 算 , 而 月 与 月 之 间 的 总 收 入 波 动 较 大 , 可 以 先 算 出 该 年 的 总 收 入 。 然 后 算 出 平 均 每 月总 收 入 填 入 表 内 , 并在  " 月 工 资  " 那 一 行  注 明 (" 1" ) 。

 

五 、 奖 金 。 如 果 奖 金 收 入 的 波 动 较 大 , 可 以 按 两 种 方 式 填 写 :

 

     ( 1) 填 写 全 年 的 奖 金 总 数 , 在 " 月 工 资  " 一 行  填 入 " 2"。 或 者 ,

 

     ( 2) 以 全 年 奖 金 总 数 为 基 础 , 计 算 出 平 均 月 奖 金 数 , 填 入 表 内 。 并 在 " 月 工 资  " 行 内 填 " 1" 。

 

六 、 补 贴 津 贴 。 补 贴 津 贴 指根 据 国 家政 策  统 一分 配  , 或 受 访 者 因 工 作 性 质 (如 野 外 作 业 、 山 区 等 ) 或 工 作 需 要 付 出 的 劳 动 (如 夜 班 、  加 班 ) 而 得 到 的 额 外 报 酬 。 另 外 ,  该 项 也 包 括 各 种 其 它根 据 国 家 或 有 关 部 门 统 一 政 策 制 定 的  补 贴 , 例 如 粮 食 补 贴 、  房 价 补 贴 、 独 生 子 女 补 贴 等 等 。  如 果 受 访 者 无 法 提 供 准 确 的 数 字 , 请 记 录 最 为 接 近 的 估 算 值 。

 

七 、 其 它 收 入 。 其 它 收 入 包 括 在 本 职 工 作 之 外 的 收 入 , 如 第 二 职 业 、 业 余 工 作 等 。 如 果 这 类 收 入 是 一 次 性 的 或 季 节 性 的 , 则 时 间 单 位 以 "年" 或  " 季 " 比 较 合 适 。 请 在 "月 工 资 " 栏 内 注 明 相 应 的 编 码 。

 

     注 意 : 关 于 其 它 收 入 的 问 题 可 能 比 较 敏 感 , 受 访 者 可 能 不 愿 透 露 。 调 查 员 应 说 明 调 查 目 的 。 不 要 打 听 收 入 的 具 体 来 源 。

 

 

第 七  部 分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 个 人 基 本 情 况

 

一 、 出 生 日 期 以 公 元 纪 年 为 准 。 如 受 访 者 提 供 的 是 农 历 年 月 , 请 换 算 为 公 历 。

 

二 、  婚 姻 状 况 :

 

      1. 如 果 受 访 者 结 婚 一 次 以 上 , 请 填 写 第 一 次 结 婚 的 时 间 。

 

      2. 如 果 受 访 者 离  婚 一 次 以 上 , 请 填 写 第 一 次 离 婚 的 时 间 。

 

   其 它 有 关 问 题 , 依 次 类 推 。

 

三 、 政 治 面 貌 :

 

       如 果 甲 1975年 加 入 共 青 团 , 现 已 超 龄 退 团 ,  " 你 是 否 是 团 员" 问 题 仍 应 填  "是"( "1") 。 “ 党 员 ” 指 中 共 党 员 。 如 果 是 民 主 党 派 , 请 注 明 , 并 填 写 相 应 的 加 入 时 间 。

 

四 、 家 庭 背 景 指 文 革 期 间 或 以 前 受 访 者 或 其 父 母 的 家 庭 出 身 。 请 注 意 提 问 的 方 式 , 以 免 造 成 受 访 者 的 疑 虑 。 除 填 明 相 应 编 码 外 , 请 在 问 卷  边 用 文 字 注 明 受 访 者 的 具 体 回 答 。

 

五 、 身 体 状 况 。  " 1" 代 表  " 很 不 健 康 " ,  "10" 代 表 " 非 常 健 康 "。 请 按 受 访 者 对 自 己 身 体 状 况的 估 价 , 在 相 应 的 数 字 上 划 圈 注 明 。 并 在 相 应 栏 中 填 入 数 字 . " 对 生 活 满 意 程 度 "问 题 的 填 写 与 上 题 相 同 。

 

 

第 八 部 分           家 庭 情 况

 

一 、 关 于 有 几 个 兄 弟 、 姐 妹 、 儿 子 、 女 儿 的 问 题 不 能 有 空 缺 。 如 果 没 有 , 请 填 "  0"。 如 果 不 适 用 , 请 填 相 应 编 码 。

 

二 、 家 庭 成 员

 

     1. 家 庭 成 员 包 括 了 受 访 者 的 主 要 亲 属 。 即 使 已 故 的 亲 属 的 有 关 问 题 也 应 填 写 齐 全 。 但 如 果 某 位 主 要 亲 属 在 十 八 岁 前 已 去 世 , 则 不 要 包 括 在 内 。 例 如 甲 的 长 兄 在 五 岁 时 夭 折 , 则 将 甲 的 兄 弟 姐 妹 中 的 排 行 第 二 的 那 一 位 算 为 长 兄 ( 或 长 姐 ) , 并 将 其 相 关 情 况 记 录 表 内 。

 

     2. 如 果 受 访 者 本 人 是 家 庭 的 长 子 ( 女 ) ,  "长 兄 ( 姐 ) " 一 栏 则 按 顺 序 填 写 家 庭 中 排 行 第 二 位的 兄 弟 姐 妹 的 情 况 。

 

三 、 年 龄 。 如 果 某 位 主 要 亲 属已 故 , 则 填 写 其 去 世 时 的 年 龄 , 并 在 " 是 否 去 世 " 一 栏 中 填 " 1" (1= 去 世;  2=在 世  ) 。

 

四 、 教 育 编 码 与 第 二 部 分 问 题 中 的 " 教 育 程 度 " 一 项 所 使 用 的 编 码 相 同 。 请 将 1949年 前 的 教 育 程 度 归 入  相 应 的 类 别 。 如 无 法 确 定 , 请 以 文 字 简 单 注 明 。

 

五 、 单 位 类 型 、 单 位 归 属 、 职 业 、 就 业 方 式 , 级 别 等 项 目 与 第 四 、 五 部 分 使 用 的 编 码 相 同 。 仍 在 工 作 的 家 庭 成 员 按 其 目 前 工 作 情 况 填 写 。 已 故 亲 属 按 其 去  世 前 从 事 的 工 作 情 况 填 写 。 1949年 前 的 工 作 亦 按 第 四 、 五 部 分 的 说 明 填 写 。

 

 

第 九 、 十 部 分           父 母 情 况

 

一 、 父 母 的 政 治 面 貌 。  " 父 母 是 否 是 党 员 " 一 项 以 目 前 情 况 ( 若 去 世 ,  按 去 世 前 情 况 ) 填 写 。   如 果 入 党 确 切 年 份 不 详 ,  可 记 录 大 约 年 代 ( 例 如 五 十 年 代 、 文 革 期 间 ,  等 等 ) 。

 

二 、 父 母 工 作 情 况

 

     1. 这 一 部 分 涉 及 的 问 题 与 问 卷 第 四 、 五 部 分 有 关 受 访 者 本 人 工 作 情 况 的 问 题 相 似 。 但 记 录 方 式 与 第 六 部 分 有 关 收 入 情 况 的 记 录 相 同 。 即 , 即 使 几 个 年 份 的 工 作 情 况 没 有 变 化 , 也 应 逐 一 填 写 , 不 能 省 略 。

 

     2. 年 份 。 首 先 了 解 父 ( 母 ) 亲 何 时 开 始 第 一 份 工 作 。 将 确 实 年 份 填 入 相 应 的 栏 目 。 然 后 逐 项 了 解  父 ( 母 ) 亲在 1965、  1975、 1978、  1986 及 1993年 的 工 作 情 况 。 ( 如 果 父 母 在 文 革 期 间 下 放 劳 动 , 则 应 填 写与 下 放  相 应 的 编 码 , 而 不 是 下 放 前 的 工 作 情 况 。 )

 

         上 述 几 个 年 份 有 历 史 代 表 性 ,  请 尽 量 协 助 受 访 者 回 忆 其 父 母 在 这 些 年 份 的 工 作 情 况 。 若 受 访 者 对 指 定 年 份 的 情 况 不 详 , 请 了 解 与 指 定 年 份 最 为 接 近 的 年 份 的 情 况 ,  并 在 " 年 份 " 一 栏 中 注 明 具 体 年 份 ,   例 如 ,  甲 记 不 清 父 亲 1965年 的 工 作 情 况 , 但 知 道 文 革 初 期 ( 1967) 父 亲 在 农 场 劳 动,  则 在 表 中 " 0902" 那 一 行 的 "年 份 " 一 栏 填 上 " 1967",  然 后 将 有 关 情 况 填 入 相 应 的 栏 目 中 。

 

    3. 单 位 类 型 、 单 位 归 属 、 职 业 、 就 业 方 式 、 级 别 、 职 务 等 的 编 码 与 第 四 、 五 部 分 使 用 的 编 码 相 同 。 这 些 数 据 反 映 的 是 父(  母 ) 在 指 定 年 份 ( 或 相 近 年 份 ) 中 工 作 有 关 方 面 的 情 况 。

 

     4. 如 果 受 访 者 父( 母 ) 退 休 后 仍 从 事 有偿 劳 动 ( 如 本 单 位 返 聘 、 受 聘 其 它 单 位 、 或 从 事 个 体 经 营 ) , 则 不 要 中 断 记 录 。 例 如 , 甲 的 父 亲 1982年 退 休 后 开 办 了 一 个 个 体 香 烟 零 售 店 。 至 今 仍 在 营 业 。 则 甲 父 在 1986、 1993年 的 工 作 情 况 应 记 录 在 表 格 中 。 格 式 如 下 :

 

年 份

单 位 类 型

单 位 归 属

职 业

就 业 方 式

级 别

职 务

86

33

9

73

7

-9

-9

93

33

9

73

7

-9

-9

 

注 意 : 这 两 行 中 除 年 份 外其 它 情 况 没 有 变 化 。 但 应 逐 年 填 写 。

 

 

第 十 一 —  二 十  部 分        

 

配 偶 情 况

 

一 、 这 几 部 分 是 关 于 受 访 者 配 偶 的 情 况 。 未 婚 者 与 丧 偶 者 不 填 。 如 果 配 偶 在 家 , 应 直 接 访 问 配 偶 。 若 配 偶 不 在 家 , 而 受 访 者 对 配 偶 的 情 况 很 了 解 , 可 请受 访 者 回 答 。 但 是 , 如 果 受 访 者 对 配 偶 有 关 情 况 不 详 , 应 约 定 时 间 , 在 配 偶 在 家 时 再 访 。

 

二 、 结 婚 一 次 以 上 者 , 请 填 写 现 配 偶 的 情 况 。

 

三 、  有 关 配 偶 的 问 题 与 受 访 者 的 问 题 基 本 相 同  。 请 参 照 以 上 说 明 。 注 意 : 配 偶 的 住 房 情 况 只 了 解 到 结 婚 为 止 。

 

 

第 二 十 一 部 分           结 束 语

 

一 、 调 查 结 束 时 , 应 表 示 感 谢 受 访 者 及 其 家 庭 的 合 作 。

 

  二 、 请 调 查 员 填 入 访 问 结 束 时 间 。按 二 十 四 小 时 制 填 写 。  下 午 一 点 应 记 为 13点 , 依此 类 推 。

 

三 、 请 调 查 员 如 实 回 答 有 关 “ 受 访 者 合 作 态 度 ” , “ 受 访 者 回 答 有 无 困 难 ” 的 问 题 , 并 填 写 自 己 的 调 查 员 编 码 。